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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人民广场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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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责是维护灵山人民广场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以及江滨公园的环境卫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属自收自事业单位,设办公室一个。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广场管理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 8人,实有在职 8人,临聘5人。
第二部分:灵山人民广场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灵山人民广场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 38.4万元,同比减少50.25 万元,下降56.6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4万元,同比减少50.25万元,下降56.68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的养老金、职业年金未缴交,二是2022年职工工资绩效未发放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下降。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 3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38.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0%,同比增加22.28万元,增长 138.21 %。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纳入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四类,其中: (1)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同比持平。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项目支出预算。 (1)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38.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 22.28万元,上升138.21 %。 聘请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3.2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34.38,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预算 13.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29 %,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6.6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17.34%,同比持平。 电费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预算13%,同比持平。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 38.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38.4 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4.住房公积金 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灵山县的政府性基金由县财政局统收统支编制预算,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2021年预算 0万元减少(增加)0 万元,同比持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灵山人民广场管理所预算单位的构成 灵山人民广场管理所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1 个事业单位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0万元,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运行费。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灵山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 0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说明 我所2022年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 0 个,按县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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